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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人员,派遣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工作。聘用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职位
驾驶员辅助岗位(2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驾驶员辅助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员;
3.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6.应具备A1驾照或C1驾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聘用制人员报名表》(附后),发至yzqfyzzc@sina.com邮箱报名,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2日18:00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核。初审通过人员,请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1寸电子相片到法院政治部807办公室。
(二)考试。驾驶员辅助岗位具体考试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担任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转正之后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补贴,并按相关标准为每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住宿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陈立黎、程方
咨询电话:63695358
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ww.fsthrm.cn/news/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