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国企业员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17〕107号)等规定,经县委国资工委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方式为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名额共7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3.有失信记录的;
4.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参考人员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17: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净坛一路80号财政大楼805室,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 023-57616123,15823727575。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个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进行审核,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除报名表外和工作经历证明,其他材料还需提交复印件。
依据招聘条件,由城建集团对应聘人员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地点、笔试时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
五、考试考核
(一)公开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专业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当日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巫山县财政局公示栏公示。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组织面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学位)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考核招聘
1.考核招聘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不确定面试比例,具体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面试小组由城建集团确定。面试小组组成人员为5人,面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打分的平均成绩计分。面试成绩100分制,由面试小组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核招聘岗位名额1名的取面试成绩第1名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城建集团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城建集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建集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根据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城建集团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城建集团与被考察对象的工作单位联系考察事宜,被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考察或在本人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不能及时安排考察的,以及考察对象不配合考察或经考察认定为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新的考察对象。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县国资管理中心会同城建集团研究后明确意见。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城建集团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提出建议录用人选;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需要对外公示的有关事宜,通过巫山县财政局公示栏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同时,考生须在面试、体检、考察环节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人员名单在巫山县财政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公示结果,由城建集团提出拟聘用意见,送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核。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办法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招聘人员是城建集团选择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聘程序由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国资管理中心负责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材料、体检报告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行为的,以及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等所有资格。
(二)应聘者的报名材料概不退回,本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者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薪酬按城建集团相关制度执行。福利待遇:五险二金、法定节假日等。
(四)城建集团保留对招聘启事及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 023-57616123,15823727575。
附件1: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