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47名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我市为万州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届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面向我市为万州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报考。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万州区教委六楼会议室(万州区白岩路256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具体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2.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前往参加考核。
五、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面试、在校学习成绩与奖学金证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考生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在校学习成绩与奖学金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计算。
(一)面试。
面试为试讲,按指定课题备课30分钟后上课10分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实战能力,面试分值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在校学习成绩。
由考生出具学校提供的在校就读期间取得的综合平均成绩,满分100分。
(三)奖学金加分。
加分指的是考生在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加1.5分/次,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0.8、0.4分/次,其中获得校级单项奖学金或未明确等级的其它类奖学金,按照三等综合奖学金计分,高于校级以上的其他类奖学金均按一等综合奖学金计算。奖学金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60%+在校学习成绩×40%+奖学金加分。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及选岗、报到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选岗
选岗时间初步定在8月底,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以招聘岗位分类,在符合干部回避情形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选岗:按总成绩名次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总成绩一样,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出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九、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区教委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咨询:023-58232645(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事管科)、023-58223561(万州区教委人事科)。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信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4: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202308/t20230811_12232832.html